在《蒙特娄的耶稣》(Jesus of Montreal, 1989)中,丹尼·阿岗(Denys Arcand)借着拟讽耶稣受难的故事批判大众传播阻断语言沟通的罪行。在这部电影中,一个年轻而无名的演员克伦应教堂执事之邀,和另外四个人组成了临时剧团,要以现代 化的方式演出这个教堂每年夏天上演的《受难剧》。原本的剧本十分简易,简约,朴素,单纯,只有几行以宣叙的方式朗诵的经文:「耶稣被宣判死刑,正派,正气,刚正,光明的人会死亡,为了我们的罪…我们的杀、窃盗、奸淫,所有的罪都加在祂身上,沉重的木块,沉重的十字架。」这些都是 忠实地取自于圣经的经文。但是,克伦根据有关耶稣的各种古代文本的考据,以及各地有关耶稣的民间传说,改写这出受难剧,例如耶稣是一名士兵潘提拉的私生子,后来因为辗转传,才成为「木匠的孩子,男孩,少年,男童」;耶稣的画像在拜占庭时代以前,并没有胡子,后来加上的胡,系为了增加「力量」的缘故;耶稣在埃及时是个魔术师,会变各种戏法等等。饰演,出演,演出,表演耶稣色的就是剧团导演克伦,他在片中的处境,以及他最后因群众暴乱而意外死在十字架上,暗示他与耶稣的相似性。然而,他所面临,直面,应对,应付的困境--诱惑、敌意 、背叛、遗弃--不是撒但、罗马士兵、犹太群众或神,而是大众传播的垄断势力、 不懂艺术的观众、以及提供金钱却不尊重艺术的筹办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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